1.房屋买卖单方违约需担责,若合同有违约金约定,违约方应按约支付。约定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不符时,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若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受损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含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在无法律或事实履行障碍时,还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建议违约方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主动承担违约责任,避免纠纷扩大。受损方要及时收集保存好相关损失证据,如中介费发票、利息支付凭证等,以便主张赔偿。若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或仲裁机构寻求公正裁决。
法律分析:
(1)在房屋买卖里,若一方违约,需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担责。当合同明确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时,违约方要按约定支付。例如合同约定了具体的违约金额,违约方就得支付该金额。
(2)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能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若过分高于损失,违约方可以请求适当减少。这体现了法律对公平的考量。
(3)若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受损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涵盖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比如卖方违约不卖房,买方支付的中介费、利息能要求赔偿;买方违约不买房,卖方准备交房产生的费用可要求赔偿。
(4)守约方还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过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等情形除外。
提醒: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违约责任,遇到违约纠纷可先查看合同约定,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一)合同有约定违约金时,违约方按约定支付。若违约金低于损失,受损方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若过分高于损失,违约方请求适当减少。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受损方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含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如卖方违约,买方要求赔偿已支付中介费、利息等;买方违约,卖方要求赔偿准备交房产生的费用等。
(三)守约方在不存在法律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等情形时,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房屋买卖单方违约,需按合同和法律担责。合同明确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过低或过高,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2.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受损方可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含直接和可得利益损失。如卖方违约,买方中介费、利息等可获赔;买方违约,卖方交房准备费用可获赔。
3.守约方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除非存在履行不能的情况。
结论:
房屋买卖中单方违约,有约定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无约定则赔偿实际损失,守约方还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法律解析:
在房屋买卖里,若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违约方就得按此支付。要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当事人能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若过分高于损失,违约方也可请求适当减少。当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时,受损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在内的实际损失。比如卖方违约不卖房,买方已付的中介费、利息等可获赔偿;买方违约不买房,卖方因准备交房产生的费用也能要求赔偿。并且,守约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过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等情况除外。若遇到房屋买卖违约纠纷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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