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宣告缓刑进入社区矫正想在工作居住地执行,要先向执行地提出变更申请,说明理由并提供工作居住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在工作居住地继续接受社区矫正。要遵守当地社区矫正的规定,定期汇报情况,参加相关活动,避免违反规定导致矫正措施变化。
2026-01-31 17:42:54 回复律师解析 被判处管制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2)未经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县(市、区)或迁居,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县级司法局批准; (6)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履行履行的义务如下: 1、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 2、人民法院禁止进入的场所需申请批准;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3、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4、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5、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律师解析 社区矫正对象需要迁居,首先要向司法所报告。司法所通过审查书面申请,查清其迁居的理由、迁居的时间、迁出地和迁入地等内容; 并令其填写《社区矫正对象迁居审批表》,然后将书面申请和审批表上报县级社区矫正机关,并签署司法所意见; 经县级社区矫正机关批准后,通知矫正对象在5个工作日内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迁居手续,到迁入地司法所报到登记,办理迁入手续。 原居住地司法所应在3日内向迁入地司法所书面介绍矫正对象情况,并将矫正对象档案及相关材料送达迁入地司法所。 迁入地司法所应当在矫正对象报到和接到档案材料后5日内,将迁入矫正对象纳入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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