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县城摩托车代理商把摩托车拉到我们店里叫我们帮他代卖,刚开始说的是卖一个车给一个车的钱,我们店里现在还有几个他的车没卖,而且拒开发票,现在他的意思就是说让我们把所有的车款结给他,他才给我们开发票,我们不同意然后他就起诉我了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这个案件涉及到代销合同纠纷和发票开具义务的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代理商的做法存在几个问题:首先,关于付款方式。双方最初约定的是卖一个车给一个车的钱,这属于典型的代销关系。代理商现在要求您支付所有未售出车辆的款项,这与最初约定不符。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履行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擅自变更付款方式是不合理的。其次,关于发票开具。代理商以结清全部车款作为开具发票的条件,这种做法违反了税收征管法的规定。销售方有义务在销售商品时开具发票,不能附加条件。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收集保存好当初约定代销方式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等
2. 准备已售出车辆的销售记录和付款凭证
3. 可以主动向税务机关反映发票问题
4. 在诉讼中主张按原约定履行合同目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准备应诉。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税务机关投诉代理商拒开发票的行为。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