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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景区是否担责取决于有无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若景区有过错,像地面湿滑无警示、设施老化松动,导致游客摔倒骨折,需担侵权责任。
2.各类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活动组织者,若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他人受损,要担责。
3.若游客自身有重大过失,如违规行走,景区责任会减轻。
4.因第三人行为致游客摔倒骨折,由第三人担责;景区未尽义务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2025-09-27 13:1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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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景区是否对游客摔倒骨折担责,取决于其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若景区有过错需担责,游客自身重大过失会减轻景区责任,第三人致损由第三人担责,景区未尽义务承担补充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有义务保障他人安全。景区若存在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识、设施老化松动等过错导致游客摔倒骨折,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过,若游客自身不顾警示违规行走等存在重大过失,会相应减轻景区的责任。当因第三人行为导致游客摔倒骨折时,首先由第三人承担责任,若景区在此过程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则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生活中景区情况复杂多样,每个案例的具体情形不同,责任认定也会有所差异。如果遇到此类纠纷,难以判断责任归属,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9-27 11:30: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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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是否担责主要取决于其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若景区有过错,像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识、设施老化松动等致使游客摔倒骨折,需承担侵权责任。法律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群众性活动组织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他人损害的,应担责。
若游客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如不顾警示违规行走,会减轻景区责任。若因第三人行为导致游客摔倒骨折,由第三人担责,景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景区应定期检查设施,及时维修老化松动的设施,在可能存在危险的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识。
2.加强对游客的安全宣传,引导游客遵守规定。
3.遇到第三人侵权情况,景区要积极配合调查,履行应尽的安全保障补充责任。
2025-09-27 10:26: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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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景区承担责任与否关键在于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若景区有过错,像地面湿滑却不设警示标识、设施老化松动,进而导致游客摔倒骨折,景区需承担侵权责任。法律明确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群众性活动组织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他人损害的,要担责。
(2)若游客自身存在重大过失,比如不顾警示违规行走,景区责任会相应减轻。
(3)若因第三人行为使游客摔倒骨折,由第三人担责。若景区同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提醒:游客游玩时应遵守景区规定,景区要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发生事故后,双方需依据实际情况确定责任,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9-27 09:02: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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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景区应全面排查设施和环境安全隐患,对地面湿滑、设施老化松动等问题及时处理,若无法立即处理需设置明显警示标识。
(二)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提示,通过广播、指示牌等方式告知游客遵守景区规定,避免危险行为。
(三)当发生因第三人行为致游客摔倒骨折的情况,景区要积极协助游客找到第三人,并在自身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四)若游客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导致受伤,景区可收集相关证据,以减轻自身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5-09-27 07:58: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