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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手指末节骨折能否评等级

黄* 天津-河东区 工伤鉴定咨询 2025.09.18 05:16:50 444人阅读

工伤手指末节骨折能否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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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被认定工伤且手指末节骨折,应及时按流程处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要在规定期限自行申请。
(二)认定工伤后,等伤情稳定,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获得最终的鉴定结论。
(三)可提前了解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等相关知识,做到心中有数,但最终以鉴定委员会结果为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5-09-18 09:0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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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伤手指末节骨折一般能评上十级伤残,但最终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果为准。
法律解析: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可评为十级伤残,手指末节骨折通常符合此情形,所以一般能评定为十级。发生工伤后,单位有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的责任,若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申请。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专家组确定最终鉴定结论。

若在工伤认定、评级等方面有任何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9-18 08:32: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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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工伤手指末节骨折一般符合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的标准,大概率可评为十级伤残,但最终要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为准。
(2)工伤认定申请有时间规定,单位需在30日内申请;若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申请。
(3)认定为工伤后,等伤情稳定,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专家组作出鉴定结论。

提醒: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都有时间限制,需及时申请。不同工伤情况对应的结果可能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9-18 07:36: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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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手指末节骨折通常能评上等级,按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可评为十级伤残,手指末节骨折一般符合该情形,不过最终要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结果为准。
2.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专家组作出鉴定结论。
3.建议单位及时履行申请工伤认定的义务,保障职工权益。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也要了解自身权益,在单位未申请时及时自行申请。同时,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配合专家组工作。

2025-09-18 06:47: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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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手指末节骨折通常能评上等级,按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或轻度功能障碍,可评十级伤残,手指末节骨折一般符合此情况。
2.最终评定结果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准。
3.发生工伤,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认定;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认定后,伤情稳定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专家组给出结论。

2025-09-18 06:25:31 回复

解答如下,只是骨折达不到10级伤残的标准,但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具体标准参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十级(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2(注:2为平方);(3)全身瘢痕面积5,但≥1;(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2(注:2为平方)以上);(8)手背植皮面积50c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扩展资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解答如下,只是骨折达不到10级伤残的标准,但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具体标准参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十级(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2(注:2为平方);(3)全身瘢痕面积5,但≥1;(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2(注:2为平方)以上);(8)手背植皮面积50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扩展资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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