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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钱不给多少能立案

李** 辽宁-鞍山 劳动争议咨询 2025.07.20 03:32:53 424人阅读

兼职钱不给多少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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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兼职报酬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范畴,立案不存在金额门槛,只要满足法定起诉条件,法院会予以立案。起诉条件包括原告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求及事实理由,且案件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2)遇到兼职报酬未支付的情况,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后,要收集证明兼职关系及报酬约定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工作记录、工资条等,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3)若兼职报酬纠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可能会被追诉。

提醒:
遇到兼职报酬纠纷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权。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7-20 07:5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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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遇到兼职报酬纠纷,先尝试与对方友好协商,争取和平解决问题。
(二)若协商无果,要积极收集证据,像聊天记录、工作记录、工资条等能证明兼职关系和报酬约定的材料。
(三)满足起诉条件,即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就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若对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且符合数额较大等条件,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5-07-20 07:44: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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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兼职报酬纠纷属民事纠纷,立案无金额限制,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会受理,包括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求与理由、属法院管辖范围。

2.若报酬未支付,先协商,协商无果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等起诉。

3.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较大且经政府部门责令仍不支付,会被追究刑责,比如拒不支付一人三月以上报酬且数额五千至两万以上。

2025-07-20 05:46: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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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兼职报酬纠纷按民事纠纷处理,立案无金额限制,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会立案。报酬不给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收集证据起诉,涉嫌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
兼职报酬纠纷通常属于民事纠纷范畴,法院立案不设金额门槛,只要满足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这些起诉条件,就能立案。当遇到兼职报酬不给的情况,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就要收集诸如聊天记录、工作记录、工资条等能证明兼职关系和报酬约定的证据,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方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可能被追诉。如果您在兼职报酬方面遇到纠纷,不知如何处理,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7-20 05:06: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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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兼职报酬纠纷按民事纠纷处理,立案无金额限制,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会受理。起诉需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2.当遇到兼职报酬不给的情况,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无果,要收集能证明兼职关系和报酬约定的证据,像聊天记录、工作记录、工资条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3.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可能被追诉。
建议在兼职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报酬等事宜;遇到纠纷及时收集证据维权;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保障劳动者权益。

2025-07-20 04:02:48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大学生兼职建立劳动关系吗?问题解答如下,现在的大学生或者是上班族,如果在不影响自身工作和生活的前提下,都会选择找一份的工作来增加自身的收入,而我们知道,如果是正式的工作都会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和用人单位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这样才能够确保自身的权益受到保护,但是如果是建立劳动关系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工作算是有劳动关系吗对于广义的,如果劳动者是全职为新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义务,并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则应视作建立劳动关系: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上述说法,从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中也可以得到印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8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放长假人员,到新的用人单位工作的,只要具备了劳动关系的三个基本特征,就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对于狭义的,即劳动者是在有本职工作从事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为其他单位工作的,即使具备劳动关系的三个基本特征,由于不具备全日制工作的特征,仍然不应认定为通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对于这类,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68条关于“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的规定,应当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如果不具备非全日制用工特征,则应当认定为劳务关系。基于此,欲从事的劳动者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一、看所在单位是否允许员工从事工作;二、工作不能对本职工作的完成造成严重影响;三、不要因而泄露本单位的商业秘密;四是应与所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五是在寻找工作时,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避免上当受骗。建立劳动关系吗会根据用人单位及个人以及工作时长等因素来鉴别是否是属于劳动关系或者是属于劳务关系,但是无论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都是会受到我们的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如果在进行的过程中,自身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根据实际的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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