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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具有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资格。这为股东在公司陷入困境时提供了一种司法救济途径。
(2)明确了四种可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情形,涵盖了公司会议无法召开、决议无法形成、董事冲突无法解决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等情况,这些情况均表明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问题,继续存续会损害股东利益。
(3)特别指出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为由不能提起公司解散诉讼,这对股东提起诉讼的理由进行了限制,避免股东滥用该权利。
提醒:
股东提起公司解散诉讼需符合法定情形,不同案情适用情况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7-14 19:1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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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股东想提起公司解散诉讼,需确认自己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二)判断公司是否出现法定可解散情形,如是否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且经营管理严重困难;股东表决是否无法达规定比例且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决议并导致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董事是否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解决,造成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或者是否存在其他经营管理严重困难且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重大受损的情况。
(三)股东不能仅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为由提起公司解散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025-07-14 18:45: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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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以下情况可提公司解散诉讼:公司连续两年以上开不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经营管理严重困难;股东表决比例不达标,连续两年以上做不出有效决议,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董事长期有冲突,且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解决不了,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有其他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让股东利益重大受损。
2.股东不能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损为由提公司解散诉讼。
2025-07-14 17:33: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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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出现特定严重困难情形时可提起公司解散诉讼,但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损为由不能提起。
法律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保障了股东在公司陷入经营管理困境时的救济途径。当公司出现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无法达到规定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决议、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导致股东利益将受重大损失的情况,符合条件的股东可提起解散诉讼。不过股东若仅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损为由,是不符合提起公司解散诉讼条件的。若遇到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问题,不清楚自身权益和如何维权,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5-07-14 17:31: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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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提起公司解散诉讼。这些情形包括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无法达到规定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决议、公司董事长期冲突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严重困难致股东利益重大受损的情况。但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损为由,不可提起此类诉讼。
为避免公司陷入可被解散的困境,公司应完善股东会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表决程序和比例,确保会议正常召开和决议有效作出。当董事间出现冲突时,要及时通过合理机制解决,避免长期冲突影响公司经营。股东自身也要明确可提起解散诉讼的法定情形,不能滥用权利。
2025-07-14 16:19:5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