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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青岛,生育津贴比我正常工资低,请问差额部分是否应该由用人单位补足?

ask****256 山东-青岛 工资福利咨询 2025.07.10 17:01:53 361人阅读

你好,我在青岛,生育津贴比我正常工资低,请问差额部分是否应该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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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426271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山东-青岛 咨询解答:49227条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2025-07-16 09:13: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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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6171720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山东-青岛 咨询解答:4245条

您好建议把具体情况详细说一下这边给您梳理解答

2025-07-11 14:08: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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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55555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282225条

在青岛,若生育津贴低于正常工资,差额部分通常应由用人单位补足。法律规定,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的替代,当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要补足差额。你可先和单位沟通,要求其支付差额。若单位拒绝,可收集证据去申请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2025-07-10 17:12: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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