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该企业的员工,是该企业曾经的外包施人员,在公司查处私接乱拉的情况下,发现该公司有名员工违规,该项目当时有我施工,施工时我并不了解施工所用材料的由来,在企业开会时,说我包庇该企业的员工,并被企业?
[律师回复]从您描述的情况来看,企业处理此事确实存在程序瑕疵。作为外包施工人员,您有权了解调查过程并提出申辩。企业未经调查取证就直接认定您包庇并作出处罚,这种做法值得商榷。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企业将您列入黑名单属于单方行为,如果缺乏充分证据支持,可能构成对您合法权益的侵害。特别是企业未给您申辩机会,程序上存在明显不当。建议您可以:
1. 先收集当时施工的相关证据,如施工记录、材料验收单等
2. 通过书面形式向企业提出异议,要求说明具体包庇事实
3. 必要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救济企业如果坚持处罚决定,应当提供确凿证据证明您存在主观故意包庇行为。否则这种单方处罚决定在法律上难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