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西青区法律咨询 > 西青区夫妻债务法律咨询 > 离婚的债务一般怎么分担

离婚的债务一般怎么分担

杜** 天津-西青区 夫妻债务咨询 2025.07.02 03:02:20 337人阅读

离婚债务一般怎么分担

其他人都在看:
西青区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西青区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离婚的时候债务怎么分担得看债务的性质。要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得双方一起承担。像那种夫妻双方都签了字,或者一方后来承认的共同意思表示下欠下的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里用自己的名义,为了家庭日常开销而欠的债,都属于共同债务。

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可以商量着定分担的比例,不过这个约定可不能用来对抗债权人。要是商量不好,法院就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通常会看看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都花哪儿了这些因素。

要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就得欠债的那个人自己承担,比如说一方没经过对方同意,自己借钱去做买卖,挣的钱也没用到家里共同生活上,这种债务就是个人债务。

最关键的是得准确判断债务的性质,这可是直接影响到债务到底怎么分担的。要是有啥不明白的,最好再详细说说债务的情况,这样才能更准确地分析。总之,离婚债务分担可不是小事,得把性质搞清楚,不然很容易出问题。

2025-07-02 08:27:01 回复
咨询我

在离婚时,债务分担情况要依据债务的性质来确定。夫妻共同债务方面,原则上是由双方共同承担。像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体现共同意思表示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背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分担的比例。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他们之间的这种约定并不能对抗债权人。要是双方协商不成,那么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判决。一般来说,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债务的用途等诸多因素。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欠债的一方自行承担。例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去从事经营活动,并且其经营收入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

准确认定债务性质是非常关键的,这直接决定了债务的分担方式。要是对此存在疑问,建议进一步提供债务的详细情况,这样才能更精确地进行分析判断。

2025-07-02 07:00:54 回复
咨询我

离婚的时候债务怎么分担得看债务是什么性质。要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得双方一起承担。像夫妻双方一起签字的债务,或者一方后来追认的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自己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欠下的债务,这些都算共同债务。

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可以商量着分担比例,不过这个约定不能用来对抗债权人。要是商量不好,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通常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用在什么地方等因素。

要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就得欠债的那方自己承担,比如一方没经过对方同意,自己筹资去搞经营活动,挣的钱也没用到家里共同生活上,这欠下的债务就是个人债务。

最重要的是得准确判断债务的性质,这直接影响到债务怎么分担。要是有不明白的地方,最好再详细说说债务的情况,这样能分析得更准确。

2025-07-02 05:21:34 回复
咨询我

离婚时债务分担要依据债务性质来定。夫妻共同债务,一般由双方共同承担。像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等形成共同意思表示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

对于共同债务,双方能协商分担比例,不过这个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通常会考量双方经济状况、债务用途等因素。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欠债方自己承担,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集资金去经营活动,且其收入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

关键是要准确判断债务性质,这直接关联到债务分担方式。要是有疑问,建议进一步提供债务详细情况,以便更精确地分析。

2025-07-02 05:12:13 回复
咨询我

离婚时债务分担要依据债务性质来确定。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是双方共同承担。像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这些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双方可以协商分担比例,不过这个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一般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用途等因素。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就由欠债的一方自己承担,比如一方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独自筹资去从事经营活动,并且其收入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关键在于准确认定债务性质,这直接决定了债务的分担方式。如果有债务方面的问题,要进一步提供债务详情,这样才能更精准地分析。比如在实际情况中,若一方主张某笔债务是个人债务,就要拿出证据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家庭生活等;若主张是共同债务,也要有相应的依据,像共同签字或者确实用于家庭日常开销等,以便能正确划分债务,明确各自的责任。

2025-07-02 05:01:17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1)保证人开始承担保证责任时间不同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责任都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成立,但开始承担保证责任时间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通常情况下以强制执行借款人财产后开始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从民间借贷合同期满之日起开始承担保证责任。若混淆这两种时间上的差异,要求一般保证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就开始履行保证责任,在借款人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就会影响一般保证人的实体权益;对连带责任保证人,若等到借款人“不能”履行义务时在要求其履行保证义务,就有可能影响贷款人实体权益的及时实现。(2)两者作为被告的情况不同在诉讼中,连带责任保证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贷款人可以将借款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诉至人民,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单独先诉保证人先予偿还;一般保证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除了借款人明显出现“不能履行”的情形外,贷款人只能将借款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诉至人民,而不能将保证人单独诉至人民。(3)两者的诉讼时效中断情况不同《担保法》对一般保证方式的诉讼时效中断情况作了特别规定,即在保证期限内,债权人就主债务未约定保证期限的,在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讼或者申请仲裁,才使用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以明确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通常不因任何事由中断,若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因法定事由而中断。(4)两者的抗辩权不同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和免责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人只享有免责抗辩权,而不享有先诉抗辩权。(5)两者在保证合同中标示不同保证合同中明确标示一般保证的方为一般保证方式;而保证合同上未标示一般保证或者连带责任保证的,通常被视为连带责任保证。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债的担保,指为了确保债权得到清偿而设立的各种法律措施。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债的形式发生的公民、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频繁,保障债尤其是合同之债的履行,对于维护商品流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债的担保有一般担保与特别担保之分。  一、债的一般担保  债务人必须以其全部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总担保。它不是特别针对某一项债务,而是面向债务人成立的全部债务。此种担保在保障债权实现方面有明显的弱点,即债权不具有排他性,因而对于同一债务人不妨有同一内容或不同内容的数个债权并存,对于同一债务人可能发生负债超过其财产总额的情况;而一切债权都处于平等地位,其间并不发生次序的问题。同一债务人的数个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都平等享有权利,如果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总债权时,就要依各债权人的债权额按比例分配,债权人的债权就可能得不到完全清偿,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债权也不具有追及性,在债务人让与财产于他人时,该部分财产即失去担保的性质,因而可能发生债务人以让与财产的行为而致损害于债权人的结果。可见,即使债务人现实有充分的财产负担债务,但债务人可随时增加债务额,又可随时让与财产于他人,债权人仍有债权得不到清偿的危险。债权人为避免这种危险,乃依靠特别担保方法保障债权。  二、债的特别担保  1、人的担保,是指在债务人的全部责任财产之外,又附加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保障。保证是人的担保的典型。保证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这里的第三人称为保证人;债权人既是主合同的债权人,又是保证合同中的债权人。保证具有附从性和性。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不存在上述履行的前后限制,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物的担保,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价,从中优先受偿的制度,主要有抵押、质押和留置。担保物权是传统民法上典型的物权形式,在我国经济条件下,担保物权的目的就是维护经济秩序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担保物权的设立,是为了保证主债务的履行,使得债权人对于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它是对主债权效力的加强和补充。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担保物权设定后,担保价格上涨,债务人就无权要求减少担保物;反之,担保物价格下跌,债务人也无提供补充担保的义务。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债务人死亡连带责任一般承担多少

    专业解答那就大家平均着来吧。最后还能向哪个欠款的人追讨多出来的那部分钱。但这具体追讨多少,是要根据每个连带责任人自己实际承担的责任和相关的证据来看的。

    2024.10.28 1301阅读
  • 夫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可以放一起起诉吗

    专业解答关于离婚时的共同债务问题,遵循现有法律规定,可以联合提起诉讼。以下几种情况被法院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若夫妻双方均签署了相关文书或于之后追认了某项共同意向,由此产生的债务将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其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如果任何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而承担了债务,此种情形也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024.10.18 1793阅读
  • 起诉离婚对方债务需分担另一方吗

    专业解答通常而言,要不要承担配偶一方的债务,关键在于该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要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双方都得承担责任;要是属于个人债务,那另一方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为了家庭日常生活开销而背负的债务,或者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所产生的债务。

    2024.10.15 1904阅读
  • 分居期间一方的债务由谁承担

    专业解答分居期间一方所负债务,依据其性质进行分析。如果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就是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有证据表明该债务并未用于家庭生活、经营,或者并非双方共同意愿,那么就是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偿还。

    2024.10.14 1485阅读
  • 婚后一方欠的债务离婚怎样分担

    专业解答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需要在离婚时进行划分。如果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那么双方需要共同承担。如果财产不够或存在争议,无法协商解决,那么将由法院进行裁决。 由于家庭日常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而以个人名义超出日常的债务则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用于了共同生活等情况,那么它仍然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需要由双方共同承担。

    2024.10.11 2003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