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体户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主要有以下几项您可以关注:1. 增值税方面: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的个体户,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这个政策延续到2027年底。2. 个人所得税方面: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可以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个优惠也是执行到2027年。3. 附加税费方面:如果享受了增值税减免,相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也可以同步减免。4. 地方性优惠:有些地区对特定行业(如农产品销售、生活服务业)还有额外的减免政策,建议具体咨询当地税务局。建议您可以先梳理下自己的经营情况和收入规模,看看符合哪些优惠条件。如果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基本上增值税和附加税都可以免掉。如果年利润较高,200万以内的部分个税也能减半。实际操作中要注意规范记账,保留好相关凭证。如果对政策适用有疑问,可以直接去税务大厅咨询,现在各地税务局对个体户的咨询服务都挺到位的。
2025-06-26 06:13:09 回复专业解答根据财税规定,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开发商,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二)开发商取得土地按照用途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专业解答西安市房屋管理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西安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规定:凡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在1.2以上,成交价格在4290元/平方米以内的房屋,可享受1.5%的优惠契税税率,否则按3%缴纳契税。
专业解答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劳务,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报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征50%-90%个人所得税照顾。个体工商户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点损失的,其生产经营所得,经市县地方税务局确定,在1-3年内给予适当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专业解答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律师解析 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主要是: 1.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 2.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律师解析 具体政策是: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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