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男性,苏州职工社保8年,25年4月年满60周岁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失业金领取期间,为什么医保局不接受失业基金代缴医保?
您好,您遇到的情况确实比较特殊。根据苏州现行的社保政策,我来帮您分析一下:首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医保确实应该由失业保险基金代为缴纳。但您的情况有几个特殊点需要注意:1. 您将在2025年4月年满60周岁,这个时间点很关键。按照现行规定,男性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后,劳动关系自动终止,此时就不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失业金领取条件之一是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2. 医保局可能认为您即将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失业金代缴医保的长期性要求。苏州地区在执行政策时,对于临近退休的人员确实会有特殊考量。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 尽快携带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当面咨询
- 重点询问临近退休人员失业金和医保衔接的具体政策
- 同时可以咨询办理退休手续时医保缴费年限是否满足要求(苏州要求男性医保累计缴费满25年)如果确实无法通过失业金代缴医保,建议考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医保,避免出现医保断缴影响退休待遇。需要提醒的是,各地对临近退休人员的政策执行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您尽快到社保窗口当面沟通确认。
专业解答离职后,您可选择将医疗保障关系转移至新公司,由新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协助;或暂存于劳动局、社会保险所等机构,自行承担医保费用。创业者可自解除劳动协议次月办理个人就业登记,及时参保。未能及时续保者,需全额补足期间费用。办理个人缴纳服务需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及银行储蓄账户,前往社保中心申请。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