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维权有多种途径,首先可与单位协商,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促使单位限期支付;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此时要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条、辞工书等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事实;若对仲裁结果不满,还能向法院起诉。若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合同并维权的权利。法律明确规定,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时,劳动者解除合同后,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维权可先与单位协商,提出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的要求,这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
(3)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借助行政力量推动问题解决。
(4)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辞工书等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事实。
(5)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提醒:
劳动者维权需保留好相关证据,不同案情的处理方式和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在与单位协商时,要保留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协商证据,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时,应准备好详细的投诉材料,包括个人信息、单位信息、拖欠工资的具体情况等。
(三)申请仲裁提交证据时,若工资条等证据缺失,可提供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补充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且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法律途径维权。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付薪,劳动者可解约,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可先和单位协商,要求支付欠薪与补偿。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单位限期支付。
3.也能向仲裁委申请仲裁,提供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的证据。若不服仲裁结果,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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