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旷工被开除公职,社保不会清零。之前在事业单位缴纳的社保可进行转移。若找到新工作,可由新单位接着缴纳;若暂时没工作,也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行缴纳。在办理社保转移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去办理手续,保证社保缴纳的连续性,这样养老、医疗等权益才能不受太大影响。
2025-04-24 15:56:56 回复
1.?养老保险
- 视同缴费年限处理: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若有符合认定条件的连续工龄,原视同缴费年限一般会被清零。因为视同缴费年限与职工在职且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相关,旷工被开除影响该认定。
- 实际缴费处理:改革后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会保留在个人账户,不会因开除公职而消失。后续找到新工作,无论是在企业还是新的有社保缴纳义务的单位,可办理社保转移接续,将原账户金额累计计算。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也能把原账户合并,继续缴纳。
2.?医疗保险
- 医保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归个人所有,不会因开除公职被收回,可继续在定点药店、医院按规定使用。
- 缴费年限:各地对医保缴费年限计算规定不同,部分地区开除公职前的医保缴费年限可能不连续计算,需重新累计缴费年限,达规定年限才能享受退休医保待遇。要及时参保,避免因断缴影响医保待遇享受,断缴期间无法享受医疗费用报销。
3.?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三项保险在职时由单位缴费为主,个人不缴费或缴费少。开除公职后,不再享受相应待遇,重新就业并参保缴费后,按新参保情况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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