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作为房产销售,我没有告知客户某预售房屋是东户还是西户,客户也没有询问,签订了某西户预售合同,交了首付,银行已经放贷,请问该合同成立吗?
一般情况下,银行放贷意味着贷款合同已经成立且生效。
贷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时合同即成立。当借款人和银行就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并签订合同后,合同就已成立。而银行放贷行为通常表明银行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提供借款的主要义务,此时合同不仅成立,而且生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不过,也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合同中约定了以某种特定条件的成就作为合同生效的前提,而该条件尚未成就;或者存在合同无效、可撤销等法定情形,但仅从银行放贷这一事实本身来看,通常是合同已成立并生效的标志。
一般来说合同成立。虽然销售未主动告知房屋东西户,但客户也未询问且已签订合同并完成首付和放贷,合同已实际履行。但为避免后续纠纷,建议双方友好协商,明确房屋具体情况,确保双方权益。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5-04-12 19:17:15 回复
律师解析 房产证已经贷款了是还可以贷款的。 不过这种情况属于二次抵押贷款,而且现在很多银行有二次抵押贷款的业务,不过申请二次抵押贷款的时候要符合银行抵押贷款条件,如该房屋抵押登记已办理完毕,且办理银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借款人年龄在18-60岁,收入稳定而且信用良好、该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