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异议在法律程序中具有重要的效力和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效力: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2022修正),当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时,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如果该他人(即第三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意味着第三人的异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阻止法院对特定部分的债权执行。
影响:
2.第三人异议的提出,可以暂时阻断强制执行程序,即法院在收到第三人的异议后,将暂停对到期债权的执行。异议不成立的,法院将在审查后驳回异议,继续执行;异议成立的,法院将不予执行异议部分的债务。
第三人如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但在执行法院对其强制执行时以其对被执行人不存在到期债务为由提出异议的,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将对异议进行实质审查,并作出相应处理。
3.异议的行使方式:
第三人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收到异议后,将对异议进行审查。如果法院决定不执行异议部分,将停止对该部分的执行。
第三人异议若成立,可阻止对特定财产的执行。其法律效力在于可能改变执行标的或执行程序。影响是可能使执行程序暂停或变更。解决方案是第三人应及时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证据,法院会审查,异议成立则终止执行,不成立则驳回。若对裁定不服,可提起诉讼。
2025-04-11 22:14:48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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