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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愿离婚有相应解决途径。若协议离婚,不愿离婚方可在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撤回申请,而另一方坚持离婚可诉讼解决。
2.对于不愿离婚的一方,若为协议离婚,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无误,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相关材料存档。
3.若另一方坚持离婚,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审理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再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2025-04-02 22:03: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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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中,冷静期内一方不愿离婚,可按法定流程撤回申请。即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对相关材料存档。
(2)若另一方坚持离婚,可选择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审理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以此决定是否准予离婚。
提醒:
在撤回离婚登记或提起离婚诉讼时,要注意准备好相关材料。不同案情对应的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4-02 20:07: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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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离婚情况下,不愿离婚一方在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申请撤回。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收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同时相关材料会被存档。
(二)若另一方坚持离婚,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审理双方感情状况,决定是否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5-04-02 18:16: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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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愿离婚,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协议离婚的,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且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不愿离婚方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去原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核实后,登记机关发确认单,存档相关材料。
若另一方坚持离婚,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定感情是否破裂,决定是否准予离婚。
2025-04-02 17:59: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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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愿离婚,协议离婚时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另一方坚持离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有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若一方不愿离婚,可在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相关材料存档。要是另一方坚持离婚,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审理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然后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若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法律难题,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2025-04-02 16:27: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