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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若决定申请再次鉴定,务必密切留意时间节点,在收到市级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提出申请,避免逾期丧失权利。
(二)提前准备好所需的相关材料,如初次鉴定结论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保证材料完整准确,以免影响再次鉴定进程。
(三)可以了解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具体要求和流程,确保申请过程顺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025-03-25 06:15: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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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是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满意,能申请再次鉴定。
按规定,单位或个人对市级鉴定结论不服,15日内可向省级鉴定委提再次鉴定申请。省级鉴定结论就是最终结果。
再次鉴定得按要求交材料,像初次鉴定结论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这一程序能保障鉴定准确公平,维护各方权益。
2025-03-25 05:45: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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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单位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且需按规定提交材料。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申请鉴定的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能在收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作出的鉴定结论具有终局性。再次鉴定要提交初次鉴定结论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这一程序能保障鉴定结论科学准确、公平,避免误判,切实维护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若单位在申请再次鉴定过程中遇到难题,对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3-25 05:01: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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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实可申请再次鉴定,这一规定旨在保障鉴定的公平与准确,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1.首先,明确申请时间。单位若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结论不服,需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这一严格的时间限制促使单位及时行使权利。
2.其次,清楚鉴定结论效力。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具有权威性和终局性。
3.最后,重视材料准备。再次鉴定需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如初次鉴定结论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完整准确的材料是确保再次鉴定顺利进行的基础。各方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推动再次鉴定程序有序开展。
2025-03-25 03:43: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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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单位拥有申请再次鉴定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
(2)申请时间有着严格限制,15日的期限从收到市级鉴定结论起算,逾期将丧失再次鉴定申请资格。
(3)再次鉴定的受理机构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其作出的结论具有终局性。
(4)准备充分的材料是关键,初次鉴定结论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是确保再次鉴定顺利进行的基础。
提醒:
单位若要申请再次鉴定,务必注意15日的申请期限,并且准备好规定材料。
2025-03-25 03:28:5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