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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主体纠纷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罗** 辽宁-丹东 施工合同纠纷咨询 2018.03.04 09:02:13 13人阅读

我们和另一家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但是现在却因为一些原因产生了分歧,想了解一下施工合同主体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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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包商资质不够导致纠纷;
2、因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引发纠纷;
3、因联合体承包导致纠纷;
4、因挂靠问题产生纠纷。
以上就是施工合同主体纠纷的原因的解答,希望解开您的疑惑!

2018-03-04 09:05: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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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主体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种是因建设工程质量所产生的纠纷;
第二种是因发包人拖欠工程款产生的纠纷;
第三种是被挂靠人与挂靠人之间存在工程欠款或管理费产生的纠纷;
第四种是拖欠供应商、雇用人员工资产生的纠纷。下面对各类型纠纷进行分析:
1、关于第一种纠纷,根据《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双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该条规定与《意见》第43条规定内容是相一致的。因此,因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应以发包人为原告,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在挂靠中就是挂靠人和被挂靠人都做为共同被告。
2、关于第二种纠纷,发包人是债务人,被挂靠人是名义上的债权人,挂靠人是实际上的债权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挂靠人不能向发包人主张权利,只能由被挂靠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但《解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理,赋予挂靠人为原告,可以以发包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3、关于第三种纠纷,在排除发包人欠付工程款以外,应根据合同相对性来处理,即诉讼主体是挂靠双方。如果发包人欠付工程款的,导致被挂靠人拖欠挂靠人工程款的,按《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挂靠人为原告,发包人、被挂靠人为被告。但后两者并不是共同被告,挂靠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起诉,也可以选择两者都为被告。

2018-03-04 09:03:13 回复

一、建筑法律关系的主体建筑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建筑法律关系的参加人,包括建设开发商、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招标代理企业、公民个人等所有在建筑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和组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包括发包人和承包商。发包人是指施工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质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承包商是施工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人接受的当事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纠纷原因:1、承包商资质不够导致纠纷;2、因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引发纠纷;3、因联合体承包导致纠纷;4、因挂靠问题产生纠纷。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途径1、承包商资质不够问题的处理(1)承包商应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建筑法》第12、13、26条(2)资质不够的承包商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无效合同:《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3)无效合同的处理:承担民事责任《合同法》第58条;承担行政法责任《建筑法》第65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0条2、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问题的处理(1)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的概念(2)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的法律效力(3)工程实践中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的区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3条3、联合承包问题的处理(1)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头投标,中标后各方就中标项目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建筑法》规定、《招投标法》规定。4、挂靠问题的处理(1)挂靠方式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合同:《建筑法》第26条第2款(2)挂靠企业的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建筑法》第66条;《建筑工质量管理条例》第61条。

您好,首先,原告必须是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享有人,否则无权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在这个问题的解析上,著作权侵权案件比合同案件复杂得多,具体分析如下:1.作者作者通常是著作权人,有权提起侵权之诉。但是,作者与著作权人身份发生背离的情形也不少见。在这些情形下,如遇著作权侵权发生,作者无权。比如:(1)委托作品、职务作品等特殊作品。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由委托人或者作者所在单位享有权利的,作者不是著作权人。(2)著作权转让。著作权人依法转让著作权后,其著作权依法由受让著作权的人享有。如著作权侵权行为发生在转让前,则由原著作权人;如著作权侵权行为发生在转让后,则由受让人。值得一提的是,司法实践中遇到一些未转让著作权、只转让诉权或维权权利的情形。大陆法系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诉权是派生于实体权利的,不转让实体权利,只转让诉权或维权权利是无效的。(3)著作权许可使用。根据许可使用的类型不同,有权人的身份相应不同。《商标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商标法》第40条规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包括以下3类:①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②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③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第4条规定,《商标法》第53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提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也可以提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讼。2.著作权人授权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等,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著作权人的授权,以信托方式管理著作权人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讼。3.著作权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取得著作权的人著作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其中的财产权部分可以继承或者遗赠。在著作权保护期内,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著作权的人有权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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