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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证明去哪里开

李** 山东-德州 劳动关系咨询 2024.09.16 14:23:42 411人阅读

就业证明去哪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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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开具无业证明,须到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在有效期之内的劳动手册、失业证以及就业证三项。
此外,还需提供由所在街道或乡镇劳动管理部门所开具的、并得到区级及以上劳动主管部门认证的无业证明函。在办理失业证明时,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户口簿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地区县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申办。

2024-09-16 17:2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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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具无业证明的事宜,建议阁下前往区域级以上劳动就业部门进行办理。必须携带的相关资料包括:在其有效期范围内的劳动手册、失业证书以及就业证明等官方文件;
另外,我们还需要由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开具的,并已经经过区县级以上劳动管理部门正式认证的无业证明;
同时,办理失业证明时,也需要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原件及户口簿原件,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您户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2024-09-16 16:23: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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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无业证明开具流程应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您须前往地方县级及以上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进行审批。届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如:尚处于有效期限内的劳动手册、失业证书以及就业证书等)均需妥善准备;
其次,请向当地街道或乡级劳动管理部门递交申请,同时请供应经由地方县级及以上劳动主管部门认证过的无业证明原件;
最后,按照规定,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户口本以办理失业证明手续。该项工作的具体操作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进行。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劳动合同法》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2024-09-16 15:37:51 回复

解答如下,再婚未生育证明农村在村民委员会进行办理,城市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进行办理。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以及女方近期孕检证明,并同时附加符合特殊情况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持《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一式四份的《再生育申请表》,其中: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的,应有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论材料再婚的,应附有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丧偶的死亡证明书患不孕症的,应有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鉴定书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要出具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只生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等等2、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将填写好的《再生育申请表》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3、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申请表》三个工作日内加具意见,将加具意见的《再生育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在五个工作日内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审批4、审批机构接到《再生育申请表》后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后及时将《再生育申请表》发还村(居)民委员会,并在审批完结后五个工作日内报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备案。审批机构审批再生育的申请,采取集体讨论的办法进行,对符合生育规定的,签署同意意见对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5、村(居)民委员会收到发证机构的审批意见后,应将审批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名单张榜公布三十日,接受群众监督。张榜公布期满,群众无异议的,村(居)民委员会将持证人《服务证》送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加盖公章后再送还申请人。对群众有异议的,审批机构应会同村(居)民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符合生育规定的,应再次张榜公布三十日,并注明调查复核结果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由审批机构撤销审批,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并将《准生证》退回申请人。

解答如下,再婚未生育证明农村在村民委员会进行办理,城市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进行办理。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以及女方近期孕检证明,并同时附加符合特殊情况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持《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一式四份的《再生育申请表》,其中: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的,应有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论材料再婚的,应附有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丧偶的死亡证明书患不孕症的,应有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鉴定书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要出具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只生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等等2、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将填写好的《再生育申请表》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3、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申请表》三个工作日内加具意见,将加具意见的《再生育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在五个工作日内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审批4、审批机构接到《再生育申请表》后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后及时将《再生育申请表》发还村(居)民委员会,并在审批完结后五个工作日内报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备案。审批机构审批再生育的申请,采取集体讨论的办法进行,对符合生育规定的,签署同意意见对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5、村(居)民委员会收到发证机构的审批意见后,应将审批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名单张榜公布三十日,接受群众监督。张榜公布期满,群众无异议的,村(居)民委员会将持证人《服务证》送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加盖公章后再送还申请人。对群众有异议的,审批机构应会同村(居)民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符合生育规定的,应再次张榜公布三十日,并注明调查复核结果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由审批机构撤销审批,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并将《准生证》退回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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