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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之后这些税还会不会与我有关,但有人要接手我这个公司,现在欠了企业所得税,我是有限公司法人和股东?

ask****670 广东-东莞 工商税务咨询 2024.05.26 18:54:37 340人阅读

你好,我是有限公司法人和股东,现在欠了企业所得税,但有人要接手我这个公司,请问之后这些税还会不会与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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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边的问题是纠纷问题吗,有没有进行调解,也可以起诉

2024-05-26 18:57:34 回复

您好,一般政策规定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因此企业所得税法股权转让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股东分红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
第一项至
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
第五项至
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如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股东分红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
第一项至
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
第五项至
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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