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四十万,在一起三个月了女方不退彩礼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您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返还彩礼。如果您还有别的问题,可以电询。
2024-05-11 18:33:57 回复你这边可以把基本情况编辑信息或者语音描述发给我,我好了解分析事件,再给你提供解决方案包括你的主张诉求是什么?
2024-05-11 18:38:35 回复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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