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执行案件必须经过审理,就是必须要有已经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第二、如果判决书或调解书确认你作为担保人要承担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的,可以根据判决书或调解书执行你。第三、你问的划款账务处理,我理解有两方面,一方面你怕被扣划的,把账户里的钱转走(我不建议这么做,因为这属于转移隐匿财产,不提倡。)另一方面,如果扣划你的银行存款了,你应当找承办法官领取案款收据,就是扣划你钱的凭证,拿着凭证,问清扣划的都是什么浅,比如本金多少,利息多少,执行费多少,问清楚就能让财务做账了。
执行款在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条 执行人员应当在收到财务部门执行款到账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行款的核算、执行费用的结算、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和执行款发放等工作。
实施强制执行到拿到赔偿款需要多长时间是不确定的,这主要要看被执行人的经济情况:
1、如果被执行人在接到的执行通知后能自觉履行,或能直接查询到被执行人的存款的,则很快就能拿到赔偿款。
2、如果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而且只有现金外的财产可以执行的,则可能要通过评估、拍卖程序来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则申请人拿到赔偿款的时间会较长。
3、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则可中止执行,等有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在这种情况下,赔偿款是否能拿到、什么时候能拿到就不确定了。
执行款在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条 执行人员应当在收到财务部门执行款到账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行款的核算、执行费用的结算、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和执行款发放等工作。
实施强制执行到拿到赔偿款需要多长时间是不确定的,这主要要看被执行人的经济情况:
1、如果被执行人在接到的执行通知后能自觉履行,或能直接查询到被执行人的存款的,则很快就能拿到赔偿款。
2、如果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而且只有现金外的财产可以执行的,则可能要通过评估、拍卖程序来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则申请人拿到赔偿款的时间会较长。
3、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则可中止执行,等有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在这种情况下,赔偿款是否能拿到、什么时候能拿到就不确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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