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锦州法律咨询 > 锦州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周* 辽宁-锦州 房产纠纷咨询 2024.03.22 12:39:40 436人阅读

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锦州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锦州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您完成离职程序之后,如果决定采取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措施,那么以下便是详细的提取步骤及相关注意事项:
首先,请您携带齐全包含提取信息在内的所有材料,与您供职公司已经完成核查并加盖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前往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办理相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其次,经过该中心的审批人员对申请书及您所提供的各种提取资料进行全部细致的审查,经过全面确认这些材料与原始文件是一致无差并且真实可靠之后,则会保留中心相关部门复印件,将签署批准的原版文件返还给您。
接下来,如果您所提出的提取要求完全符合规则,审批员将会在申请书上勾画并填写好提取额度,再签字并加盖提取批准章。
最后,请您凭借上述提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前往相关承办银行办理取款流程。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第二十五条明确指出,当特定员工需要提取其公共基金帐户内存放的存款时,他们所在的单位必须尽心尽力地核实,并为此开出相应的提取证明。
该员工亦应持有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提交提取申请,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该在收到了他们的申请以后,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就做出是否批准或拒绝的决定,随后将会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若被批准提取,那么便是由公积金受托银行执行转账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024-03-22 13:09:22 回复
咨询我
地区:海南-省直辖

关于离职员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方面,有以下具体步骤供您参考:
首先,缴存人需携带齐全且经过原工作单位核实盖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至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其次,相关审批人员会严肃认真地审查《申请书》以及提供的所有提取资料,确保其与原件信息一致无差异后,将复印件留存在管理中心备档,而原件则将退还给缴存人妥善保存;
最后,若缴存人所提出的提取请求符合既定政策法规,审批机关将会在《申请书》上详细填写提取金额,然后签字及加盖提取审批公章以示批复。当以上程序全部完成后,缴存人便可凭借住房公积金发放机构开具的《提取凭证》前往指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提现操作。
根据我国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职工在支取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款余额时,原聘单位须对此事予以核实,并开具相应证明材料。其后,职工应携带此份证明文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等待他们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给出准许还是拒绝提取的结论,同时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结果;对于批准提取的情况,受委托银行将依据政策开展相应的支付流程。

2024-03-22 18:08:32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我国都规定企业应该给职员存储住房公积金,这其实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当然除了企业,职员个人也应该缴纳一部分比例的住房公积金。那么,离职能马上取公积金么
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出来取决于你的户口所在地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是否一致。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则不可提取,本市户口要辞职两年以后才可以
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且两者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内,则可以提取出来,即外地户口辞职就可以,带上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还有辞职时公司给你的公积金相关资料、特别需要是要让公司给你开具一份公积金提取证明,资料原件及复件各一份就可以了,这样可以提取全部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晓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房屋赠与费用
5620人阅读

房屋赠与常见于直系亲属中,在房屋赠与的过程中会产生哪些费用呢,那么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房屋赠予的手续及材料有哪些,房屋赠与合同内容是什么呢,以及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是什么,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上海经适房申请条件
8076人阅读

上海经济适用房的市场需求很大,上海作为我国最为繁荣的城市之一,出现一房难求的现象再正常不过,房价更是领先全国,那么经适房无疑是更好的选择,现在上海经适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呢,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4555人阅读

商品房买卖市场一直十分具有活力,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都有哪些规定呢,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什么,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丢失怎么办,以及浙江省、广东省等地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知识,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房屋买卖违约金
10155人阅读

合同中一般都会对违约行为及后果做出明确规定,今天为大家介绍房屋买卖违约金的有关知识,那么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是多少?房屋买卖违约金怎么算?房屋买卖违约金法律规定是多少?以及买卖合同违约金上限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质量
4000人阅读

房屋最为大多数人罪重要的财产之一,对于房屋的选择都是非常慎重的,那么房屋质量鉴定如何申请,房屋质量保证书内容,房屋质量保修规定有哪些,以及房屋质量鉴定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