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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缴股东(30%)是否可以申请解散公司?

ask****507 山东-淄博 公司解散咨询 2024.02.22 13:19:50 391人阅读

未实缴股东(30%)是否可以申请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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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441900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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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就可以。

2024-02-23 11:22: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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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5338972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山东-淄博 咨询解答:758条

这个当然可以,但前提是符合公司解散的条件。

2024-02-23 08:07: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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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448081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山东-淄博 咨询解答:486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如果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并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024-02-22 14:19:21 回复

解散公司要公司所占表决权的股东的2/3以上通过才可以的,两个小股东还不能通过解散公司,但可以提请解散公司的意见。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讼。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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