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扣旷工职员的工资不一定违法。
职员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需要按照约定到单位就职,不得无故旷工。职员无故旷工的行为若是导致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单位可以扣除职员的损失。扣除的数额不得超过职员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单位扣除的工资数额如果超过了既定的比例,那么就是违法的。
职员如果与单位因为扣除工资事宜发生了纠纷,那么职员可以选择向单位所在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此申请如果没有被法院受理、或者是虽然被受理了但是当事人对裁决的结果不服,那么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这是由于现行法明确规定了对于劳动纠纷,劳动仲裁是起诉的前置程序。法院收到诉讼请求之后,需要依法确定劳动纠纷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是否证明原告满足了起诉的条件。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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