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的朋友和我男朋友一起倒货,因为他们不太会手机银行经常把钱转给我,我在给拿货方转款。现在男朋友的朋友服了刑事责任,我不会也被抓吧?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1.你和用人单位协商一下,这种协商一致的方法是最好的。
2.如果协商不成功,对你的培训也没什么专项支出你可以提前30日书面(一定要书面哦)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种单方面解约是合法的不需要付什么责任。
3.如果而且单位为你的培训付出了专项费用有单据可查(必须要有付款单哦),那么你们应该约定了服务期(也就是你必须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你现在走的话,陪给他培训费就可以了。如果没有约定服务期,你就像第二条那样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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