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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可以做财产公正吗?

ask****841 江苏-南京 知识产权保护咨询 2023.04.15 10:36:58 479人阅读

您好知识产权可以做财产公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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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1840条

可以做公证的,具体办理手续可以向当地公证处咨询

2023-04-15 10:48: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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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6605197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2766条

可以凭知识产权证书到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

2023-04-15 10:39:42 回复

审查、组织论证本单位发明成果和设计的商标的实施可行性。
5、审查、分析本单位引进的知识产权成果(专利、注册商标、技术秘密或称专有技术)的质量和实施的可行性。
6、设立本单位知识产权信息管理机构,及时把最新技术成果信息提供给单位先观部门。
7、制定本单位科研计划和技术攻关计划,推动智力成果转化。
8、处理和协调本单位内部和对外的知识产权纠纷,代理本单位知识产权纠纷诉讼。
9、制定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10、做好本单位知识产权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包括以下四种:
(一)商品假冒行为
包括商品主体混同行为,表现为三种情形: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还包括商品虚假标示行为,也表现为三种情形:
1)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2)伪造产地,对商品原产地、商品来源或出处进行虚假表示;
3)对商品质量做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二)侵犯商业秘密
关于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在第7期中已经详细论述,这里就不再赘述。
(三)虚假宣传行为
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导致用户和消费者误认的行为。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四)商业诽谤行为
是指经营者采取捏造、散步虚伪事实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进行诋毁、贬低,以削弱其竞争实力的行为。具体手段包括刊登对比性广告或声明性公告等,贬低竞争对手声誉;唆使或收买某些人,以客户或消费者名义进行投诉,败坏竞争对手声誉;通过商业会议或发布商业信息的方式,对竞争对手的质量进行诋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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