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刑法》第141条和第15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对于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2020新修订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近日,长春长生再曝疫苗质量问题,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组成调查组进驻企业全面开展调查,后发布《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
通告称,长春长生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经查,企业编造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
疫苗是与人命息息相关的药品。疫苗造假,不异于谋财害命。那么,对于如此罪行,我国刑有怎样的刑罚力度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也就是说,生产,销售假药,最高刑可达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您好,2017年11月1日前出世的新生儿,如果母亲正常参加湛江市医疗保险,新生儿可随母享受医疗待遇至2017年12月31日;每年11月1日(含11月1日)后出世的新生儿,如果母亲正常参加湛江市医疗保险,则可随母享受医疗待遇至2018年12月31日。新生儿若不属于上述情况,可在出世后三个月内凭户口簿在所属街道或村委自己参加医疗保险,正常缴费后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本地发生医疗费用可直接在医院报销,异地医疗费用需拿报销资料回当地社保局(市区到湛江市社保局,县区如徐闻等回县区社保局)报销。报销资料:医院方面(加盖医院公章):住院发票;住院总清单;出院小结。个人方面:参保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参保人自己或与参保人同一户口簿内人员的银行账号复印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南粤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湛江市内开户的);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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