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相关条文,用人单位应依照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以及国家的具体法律法规,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因此,在试用期内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从理论上来讲,您所在的用人单位不能克扣或者拒绝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除非在此期间因个人原因给企业带来了实际的经济损失。在普遍情况之下,工资应当在员工正式离职当日即刻进行现场结算。
专业解答在试用阶段离职时,通常需要一次性清算薪酬待遇。不过,有些机构可能会按照常规流程,定期发放。但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保障并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薪资。
专业解答在员工离职之后,企业必须在与该员工解除了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时,即刻将员工的薪资全部结算完毕。并且,这笔款项应当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地付清。然而,若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对薪酬支付的时间及方式作出了另外的约定,则仍然可以按照此约定来实施薪资结算。倘若由于求职者个人的原因导致了雇主方遭受经济损失,雇主有权根据先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向求职者提出赔偿经济损失的请求。
专业解答劳动者离职时,可一并提出薪资结算请求。解除劳动合约后,薪资按双方约定支付。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工资。若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劳动者可通过合法途径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维护自身权益。
专业解答离职后酬劳未结算,应对策略如下: 1.尝试协商,双方自愿决定。 2.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诉,调解协议不具强制执行力,异议方可选择仲裁。 3.仲裁处理,如对结果不满,需先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核,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诉讼解决,对仲裁结果有异议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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