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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邮寄拒收能否视为送达

王* 广西-崇左市 办案流程咨询 2022.09.17 23:38:27 408人阅读

法院邮寄拒收能否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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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邮寄拒收可以视为送达。
2、人民法院送达的方式中的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2022-09-17 23:40:27 回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因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的,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接受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上述案件中,王某某拒绝收件,法院视为送达是合情合理的。所以在此也希望当事人在收到法律文书时,要积极应对,而不应该消极逃避。

您好,针对您的法院邮寄拒收可以视为送达吗问题解答如下, 邮寄合同被收件人拒签的,能否视为送达要分情况而定。邮寄合同属于一种民事行为,这和人民邮寄法律文书是有区别的。
举个例子,在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送达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送达”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性条件,会在实质上影响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在邮寄劳动合同时常会遇到劳动者预留地址有误、地址变更或者是员工拒收等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39、40、41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权即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合同法》第96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可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通知员工,解除的时间点为通知到达员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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