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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追诉时效的怎么办

蒋** 江苏-南京 刑事诉讼咨询 2022.08.20 09:59:12 340人阅读

超过追诉时效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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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下,已过追诉时效的,司法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后查明已过追诉时效的,也应当撤销案件。
2、《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明确的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是不需承担法律责任的。
国家刑法也有相对应的规定以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其主要体现在追诉时效的例外上。追诉时效的例外,是指犯罪人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情形,则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任何时候刑法都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形。
追诉时效的例外具体有以下两种情形:
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022-08-20 10:00:12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超过起诉时效或追溯时效问题解答如下, 具体表现在受胁迫一方行使婚姻撤销权的诉讼和家庭暴力致使伤害的案件中撤销婚姻之诉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家庭暴力造成伤害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适用《民法》的规定,也就是一年家庭暴力造成伤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或者有遗弃、虐待、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犯罪行为的,追溯时效适用《》的规定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是委托人不懂得法律相关规定,没有及时行使权利;其次是接受委托时审查不仔细,没有认真了解案情,或者片面听信当事人的陈述,没有要求其提供充分证据以至草率立案这种风险的原因主要在于委托人,一是委托人是家庭暴力受害者,却没有及时就诊、对伤情拍照,固定证据;二是委托人是案中无过错方,却没有取得过错方有过错的证据材料,因此无法索要赔偿这种情况是非常普遍的,在大多数离婚案中,获取一方与他人的证据难度都比较大,证人难找,其他证据又少;三是委托人欲告配偶重婚,没有取得充分证据证实被告方的犯罪行为的由于律师原因造成的举证不能主要是委托人自己取证不能,但提供了调取证据的线索且律师可以依法调取,而律师却没有及时依法调取,致使举证不能还有一种是证人不能出庭所导致的举证不能
第三、超过举证期限提交证据造成举证超期的主要原因一是委托人没有及时提供证据材料,二是承办律师的过失,忘记举证期限;三是律师自行调取证据时间过长,又没有及时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导致获得调取的证据时举证期限已经届满
第四、诉讼费过高的风险主要是离婚案中无过错方索赔数额过高,不能被法庭判决支持,反要支付相当高的诉讼费和等费用
第五、对案件性质认定失误导致败诉的风险这主要是对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行为的性质认定,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妄自认定为重婚而告诉,审理后不会使对方遭到刑事处罚,也就是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第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的风险确切地说,这是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对刑事案件受害人权利保护的一个空挡在涉及的刑事案件中,如重婚、故意伤害(家庭暴力造成的轻伤或重伤)、虐待、遗弃、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犯罪行为,不仅触犯《刑法》,而且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尤其是使被害人在精神上遭受重大损失和折磨,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法律规定不能再单独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这就使被害人的被侵犯的权利无法得到补偿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追诉时效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时效延长 延长概念 追诉时效的延长,是指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追诉时效暂时停止执行。刑法规定了两种追诉时效延长的情况。 延长规定 《刑法》第88条第1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追诉时效的延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已受理案件。这是此种追诉时效延长的前提条件。 第二,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时效计算 一般犯罪的计算 这里所说的一般犯罪,是指没有连续与继续状态的犯罪。这种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第89条第1款前段)。“犯罪之日”应是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由于刑法对各种犯罪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同,因而认定犯罪成立的标准也就不同。对不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实施行为之日即是犯罪之日;对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危害结果发生之日,才是犯罪之日。 连续犯罪的计算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的,属于连续犯;犯罪行为有继续状态的,属于继续犯或持续犯。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的计算,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从刑法规定的精神以及惯犯与连续犯的关系来看。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也应从最后一次犯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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