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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在婚礼后男方突然以不合适为理由,想要分开,之前男方说私下解决,一共6,8万的彩礼已退还四万?

ask****474 四川-成都 彩礼咨询 2022.08.01 11:09:54 339人阅读

我是女方,在婚礼后男方突然以不合适为理由,想要分开,之前男方说私下解决,一共6.8万的彩礼已退还四万,但男方反悔要全部退还,不还男方就起诉,如果男方起诉,女方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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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8108670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27327条

你好,女方可以拒绝全部退还。

2022-08-01 15:19:21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42992条

现在是什么情况呢,可以起诉

2022-08-01 11:24:24 回复
咨询我
1354012579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50082条

你好,可以不还的

2022-08-01 11:21:49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208615条

可以协商的

2022-08-01 11:20:58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7004条

现在是有什么争议吗?

2022-08-01 11:20:50 回复
地区:四川-泸州 咨询解答:102条

可以要求不离婚

2022-08-07 08:40:22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47282条

要全部退的

2022-08-01 11:21: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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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实际办理婚姻登记,并且实际生活在一起的,没有给男方的生活造成严重的生活困难,不需要返还

彩礼不是说退就能退的,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且已经共同生活,那么必须是婚前给付的彩礼,导致男方家生活困难的,才能予以退还,否则可以不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10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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