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接到传票不去的问题,有2种后果: 一、拘传 拘传是指人民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比如诉讼标的为赡养、抚育、扶养的案件中,原被告之间具有一定亲属关系,适宜调解,如果被告不到庭就不利于案件调解进行和合理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规定表明,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所以你有可能被拘传。 在程序上,被拘传被告必须是通过了两次传票的传唤,也就是说,在采取拘传之前,必须发两次传票。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实使被告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困难,只有没有这些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拘传。 对被拘传人的调查询问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调查询问后不得限制被拘传人的人身自由。 在本辖区以外采取拘传措施时,应当将被拘传人拘传到当地,当地应予以协助。 二、缺席判决 这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出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缓刑称暂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
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下面由律图为您介绍拘役的对象、拘役的期限等知识。
我们都知道,判决书生效后,如果败诉的一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另一方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那么大家知道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吗,如果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费用?这些问题,请看律图小编下文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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