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双鸭山法律咨询 > 双鸭山债务纠纷法律咨询 > 一人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后需要还债吗

一人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后需要还债吗

黄** 黑龙江-双鸭山 债务纠纷咨询 2022.06.21 17:31:27 449人阅读

一人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后需要还债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双鸭山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双鸭山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一人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后,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股东还需要还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2-06-21 17:33:27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