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我是自学法律的,现在遇到了一些问题,问一下专业的法律人士:胎儿是否具有继承权是怎样的呢?谢谢你的回答了。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如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需要指出的是,该份额原则上应按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确定,如果是多胞胎的,则应按胎儿的数量保留继承份额。
解答如下,我国《婚姻法》第24条规定:“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因此,我国父母与子女之间的遗产继承权是一种相互的权利。父母死亡时,子女依法继承父母的遗产子女先于父母死亡时,父母依法继承子女的遗产。作为法定继承顺序,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的情况下,才能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体现了养孝育幼的继承原则。由于未成年人不懂实现自己的权益。因此,在继承关系中,尤其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专业解答胎儿有遗产继承权,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当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出生以后是多胞胎的话,必须要按照婴儿的数量保留相应的份额,但留给胎儿的遗产不会直接给了孕妇,因为有可能胎儿出生就是死胎,死胎就没有遗产继承权了。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