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
你好,好友的身份信息有么?是你生活中的朋友么?什么时候借给对方的?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是么?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