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理律所创始人,专注婚姻家事办理案件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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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律师,北京首批专业从事婚姻家庭业务的律师,专注婚姻家庭案件15年,致力于婚姻家庭房产法律服务领域的研究和实践。赵丽律师在婚姻家庭法律领域非常精通,擅长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抚养权以及离婚或继承案件中特殊房产的处理;尤其擅长涉外离婚诉讼,曾代理过港澳地区、美国、日本、新加坡、法国、泰国、新西兰、加拿大以及澳大利亚等国家的涉外离婚案件。赵丽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具备心理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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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辉良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执业十17年,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为婚姻、房产、遗产继承、合同等领域专业律师,曾为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律师,在盈科律所多年被评为优秀律师,所办理的案件曾在北京电视台报道,为了更好的服务每一位当事人,祝辉良律师组建了北京专业民商律师团队,帮助数千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问题,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执业原则:用心服务,无愧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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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金雅律师担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财产保护法律事务部主任,2018 年9 月,入选全国律师协会青年领军人才。 此外还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女律师联谊会委员。付律师曾在法院系统工作,从事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诉讼领域,具有十年以上丰富的诉讼经验,尤其对于离婚纠纷、继承纠纷、房产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具有丰富多样的处理经验,并 习惯于从法官角度、法官思维出发,把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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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收养法》2
6、27条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否则关系恶化解除收养关系是不合理的。
1、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2、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3、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您好,关于我该如何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解除存在两种方式:协议解除与法定解除。协议解除的,除双方合意外还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管关系的登记协议不成的,至。审查符合解除的因素有: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此处需要注意的是,养子女未成年之前,不可以诉讼解除收养关系。但可以协议解除,比如子女的亲生父母要求继续抚养的。
的时候需要注意原告要承担证明与被告之间的收养关系,比如那民政局的登记信息或者事实收养的时间点,如果举证不了之间存在合法的收养关系,会因原告主体不适格,驳回的。同时,原告需要举证与被告之间关系恶化以及无法共同生活的证据。
如果存在被养子女虐待、遗弃等证据一定要提供,涉及到对养子女要求返还收养期间的抚养费和教育费问题如果养父母生活困难,无固定收入来源的,可以提供相应证据,向养子女主张一次性支付赡养费。但如果养父母生活殷实,会根据养子女的实际经济情况,酌情支付部分赡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一般用于避免离婚纠纷或者一方意外死亡时产生的财产纠纷。那么,婚前协议应该怎么写,婚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需不需要办理公证呢?
在我国《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那么,法律上规定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到底包含哪些人?法律还规定了哪些不应结婚的情形呢?接下来请看律图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
事实婚姻指的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形成的事实上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没有进行结婚登记。那么,事实婚姻如何离婚?法律又如何认定事实婚姻,事实婚姻解除时,财产又该如何让分割呢?
军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捍卫国家和人民的尊严,有时需要“舍小家顾大家”,但是,军婚“小家”问题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那么在我国,军人的结婚年龄、条件、程序是否和普通民众一样,军人结婚需要向部队申请吗?法律对军婚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呢?
结婚不仅要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还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需持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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