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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撤诉可以再次起诉吗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人民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的,人民不予受理。就是撤回后无正当理由就不能再了。如果案情有新证据或新的事实且又没有过的期限,这种情况下原告撤诉后能再。提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人民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的,人民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人民准许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予立案,但有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七项、第八项规定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一次。法条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第四款、第三百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专业解答一旦行政诉讼受理后,原告申请撤诉被法院准许,若再次以相同事实和理由起诉,除非事实有变,否则法律禁止。若坚持重复行为,法院将拒予立案,限制原告二次诉讼的权利。
专业解答行政诉讼撤销后有新证据可以再起诉。行政诉讼中,一般情况下,原告撤诉后又以同一理由再起诉的,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法院不会受理。但如果撤诉不是出于原告的真实意愿,那么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将原裁定撤销后才能对原诉重审。
专业解答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原告申请撤诉法院准许后,原告如果是以不同的事实、理由重新起诉的,是可以的。但如果再以同一的事实与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这种情况下是不可以再起诉的。
专业解答行政诉讼撤诉能再起诉,不过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专业解答在行政诉讼撤销房屋产权证后的过户,务必注意:确保房屋权属明确,避免法律风险;核实共同所有权人,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严格审核买卖双方身份,确保真实有效;全面评估房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关注房屋交易限制和拆迁规划;调查了解中介机构,避免违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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