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64条、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犯罪所得的财物,或者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没收的财物或者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作它用或者自行处理综上,在犯罪分子被抓获归案之后,司法机关应当依法返还受害人的合法财产这是刑法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你可以积极联系办案民警,询问案件进展,以及何时可以将你受损失的财物返还给你不过你那”2000大洋“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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