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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ktv唱歌,女同事说要我陪唱,什么心理?
你好。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不包括等按摩服务)(包括交、、、等)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例外情形时是如果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而发生性关系的,以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从重处罚。
你好,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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