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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静脉导管能报销医疗吗?

肖** 四川-广元 劳动争议咨询 2020.12.06 03:13:15 3416人阅读

中心静脉导管能报销医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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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退休人员住院医保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按85%支付;50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部分按90%支付。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以下项目不在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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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退休人员住院医保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按85%支付;50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部分按90%支付。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以下项目不在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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