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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后,婚姻无效的,应该怎样办?

邬** 海南-省直辖 其他咨询 2020.11.05 13:55:10 437人阅读

重婚后,婚姻无效的,应该怎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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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因此,重婚属于无效婚姻.


一、无效婚姻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首先需要说明,如果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话,那么就不存在离婚的情况。此时双方当事人要是想解除“婚姻关系”的,只需要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就可以了。申请婚姻无效的条件具体如下: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明确规定,下面情况下所建立的婚姻关系是无效婚姻: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其中,应该特别注意的是,最后一点的未到法定婚姻年龄的婚龄指的是,在有关部门确认婚姻关系时年龄是否达到法定要求,而非结婚时实际年龄。也即是说,如果结婚时实际年龄低于法定年龄,但是有关部门在确认的时候已经达到法定婚龄的,这种情况是不能认定无效婚姻的,而应该根据情况认定其为有效婚姻。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并非所有人都可以随便申请,法律规定了有权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主要包括两大类,即婚姻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婚姻当事人当然是指婚姻男女双方。而相比于婚姻当事人来说,利害关系人则是比较复杂的。根据相关法律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患病者共同生活为近亲属。
此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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