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七台河法律咨询 > 七台河土地承包法律咨询 > 我家的土地是在八几年开垦,土地,交过提留

我家的土地是在八几年开垦,土地,交过提留

ask****152 黑龙江-七台河 土地承包咨询 2020.08.13 07:44:34 354人阅读

我家的土地是在八几年开垦,土地,交过提留农业税,征购粮,现在大队不给确权,要收取费用,合不合理?国家有没有什么政策?

其他人都在看:
七台河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七台河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乡村土地征收,如果是隶属个人所有的安置补贴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费,村委会不能提留。土地赔偿费归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赔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贴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限定,侵占、挪用征地赔偿花费和其他有关花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020-08-13 07:49:34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