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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诉讼书怎么写我不会写,而且写不好?

187****4527 江苏-镇江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7.17 20:44:12 337人阅读

宅基地诉讼书怎么写我不会写,而且写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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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52385条

遗嘱人姓名: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    宅基地遗留给甲(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我遗留给甲的财产,属于甲个人所有。本遗嘱委托丙(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执行人。本遗嘱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丙保存。立遗嘱人:______(签名)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0-07-17 20:48: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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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18699254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上海-普陀区 咨询解答:33205条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您方便详细说一下吗?看看我们能不能提供帮助

2020-07-23 15:46: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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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579411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常州 咨询解答:134798条

不会写就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2020-07-18 22:17:54 回复
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49362条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帮你代写

2020-07-18 16:25:32 回复

宅基地产权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因此,宅基地不存在继承问题,只有使用权问题。宅基地上有你父亲的名字,说明使用权属于你父亲。你父亲去世后,使用权则归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不能继承,所以宅基地的补偿不属于你二叔也不属于你,而是属于村集体。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无疑是属于你的,你可以要求村集体赔偿房屋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居民取得宅基地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即申请、审批、登记。
(一)申请。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进行讨论,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审批。用户按规定的用地标准,提出建房设想,向各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后,村民委员会根据村镇规划,对其用地申请进行全面审核,必要时提请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村委会按规定按规定权限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登记。在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宅基地使用权后,申请人应当到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宅基地登记表可以参照以上的内容进行分析。

应该现在要求解决,再过几年难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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