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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1′21″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期限

    覃景胜律师

    覃景胜律师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既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者让法院不予采信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份证据,不是行政行为。依据《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只有对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只能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只能申请复核一次。

    收听量:965 2018-08-20
  • 1′32″

    交通事故诉讼主体如何认定的

    任高扬律师团队

    任高扬律师团队

    诉讼请求赔偿的主体资格就是原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告,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使其人身或财产受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死亡人的权利继受人以及死者生前,残者残前抚养的被抚养人。对于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可能的被告主要是:

    1、机动车驾驶员;

    2、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

    3、承保机动车交强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

    4、机动车的挂靠单位;

    5、因机动车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试乘人损害的,可以列提供试乘服务者为被告;

    情况比较多,发生事故不懂起诉的,建议委托律师起诉以免起诉错误而输了官司得不到赔偿。

    收听量:963 2018-09-05
  • 42″

    不服交警部门责任认定怎么办

    朱思颖律师

    朱思颖律师

    当事人不服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级交管部门复核结束后,会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中,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庭说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收听量:957 2018-07-03
  • 19″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不予受理的情形

    李勇律师

    李勇律师

    情形如下: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收听量:955 2018-09-05
  • 51″

    审理交通事故司法解释是什么

    赵寒星律师

    赵寒星律师

    交通事故首先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的调整,为了更好的适用这些法律,结合审判实践,我国自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交通事故所造成结果严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还应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的调整。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收听量:955 2018-06-27
  • 1′50″

    交通肇事罪减刑标准是什么

    覃景胜律师

    覃景胜律师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收听量:949 2018-09-10
  • 55″

    交通事故判罚后能上诉吗

    刘阳生律师

    刘阳生律师

    交通事故判决后,可以上诉。所谓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民事诉讼法》第16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的次日起算。


    收听量:948 2018-09-12
  • 52″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要准备哪些证据

    覃景胜律师

    覃景胜律师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准备一下证据:原被告身份信息,被扶养人证明,户籍信息;

    驾驶证信息,行驶证信息

    保险公司工商信息、保险单

    交通事故认定书;

    住院病历、出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医疗费清单

    单位营业执照、单位误工证明、劳动合同、工资表;

    交通费,食宿费票据、

    收听量:945 2018-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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