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事调解书以为是经济纠纷,后面在强制执行阶段,走刑事案件受理后,派出所让提供民事调解书?
[律师回复] 您好,这种情况确实需要谨慎处理。根据实务经验,我的建议是: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民事调解书本身是法院出具的正式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即便后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这份文书本身是客观存在的法律事实,公安机关要求提供是合理的。不过这里有个关键点需要注意:提供调解书时,建议您同时向公安机关说明当时调解是基于经济纠纷的认知,并提交能证明对方涉嫌诈骗的新证据材料。这样既配合了刑事调查,又保护了自身权益。法律依据上,《刑事诉讼法》第52条明确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调解书作为案件材料的一部分,公安机关依法有权调取。实际操作中建议:
1. 配合提供调解书原件或复印件
2. 书面说明当时调解的具体情况
3. 整理提交新发现的诈骗证据
4. 可要求公安机关出具材料接收回执如果对案件性质转变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刑事律师,了解民事转刑事后的程序衔接问题。需要进一步帮助可以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