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履历:多领域深耕的资深女律师
黄蓉律师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法律系,2018年开始执业,现为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企业法律顾问部主任及公司与商事部委员。她还是江苏省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治理业务委员会委员、扬州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在民商事诉讼、企业合规、刑事辩护等多个专业领域均有深入研究与广泛实践经验。其主导研发的法律产品在2023扬州企业合规法律产品最佳实践大赛中荣获金奖,还入选扬州市XX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
事故纷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引多方争议
20XX年X月XX日19时40分左右,被告王X驾驶轿车与原告陆X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致陆X受伤、车辆等财物损坏。经公安机关认定,王X负事故全部责任。苏X×××××号轿车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不计免赔100万元商业三责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事故发生后,被告保险公司垫付原告医疗费用10000元,被告王X垫付医疗费14285.6元、护理费4200元。原告陆X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288051.94元并承担诉讼费。被告王X、XX公司对事故经过和责任认定无异议,但对原告主张的各项损失在质证时发表意见。被告保险公司则辩称,车辆挂靠情况可能影响保险赔偿责任,且对原告主张的各项损失也提出异议。
庭审交锋:律师据理力争维护当事人权益
庭审中,针对原告主张的各项损失,原被告双方展开激烈辩论。对于医疗费,被告保险公司要求扣除非医保用药10%,但因未提供相关依据,法院未予支持,认可原告主张的32240.9元。在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方面,被告保险公司也提出不同意见,最终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原告的部分主张予以支持,部分进行了调整。如护理费,法院酌定住院期间80元/天、出院后50元/天,确定原告护理费为8760元;误工费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明,确定为31509元。对于残疾赔偿金,被告保险公司对原告主张的九级伤残有异议,但未能提供足以推翻鉴定意见的依据,法院支持了原告188800元的主张。
判决结果:原告获赔近27万彰显法律公正
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各项合理损失合计278266.5元。由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120800元,剩余部分157466.5元在商业险限额内承担,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限额中合计赔付278266.5元,扣除其垫付的10000元后,应赔付原告268266.5元。原告在保险公司赔付中返还被告王X18485.6元。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856元,由被告王X负担。
公益担当:践行理念投身社会服务
除了在案件代理中展现专业能力,黄蓉律师还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与行业建设。她担任“我助妇儿康·妇儿权益维护与安全守护课堂”项目讲师,持续参与普法与权益保障工作。同时,她还担任扬州仲裁委员会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等职务,入选扬州市青年企业家发展领航计划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以实际行动践行“用法律武器守护正义”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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