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千万虚开大案引发关注
20XX年,郭X在某市设立四家公司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李X拖欠郭X款项,2017年郭X让李X签署证明,载明其为四家公司实际控制人。案发后,公安机关查实四家公司虚开金额超七千余万元,以李X系实际控制人为由将其抓获,郭X及会计张X因另一起虚开案件被其他公安机关抓获。李X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刑事辩护律师介入
山西太原刑事辩护律师常洁,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从2017年开始执业,现任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等多个职务,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五百件,刑事辩护案件四百余件,尤其专精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常洁担任李X二审期间辩护人,接受委托后,通过全面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查明核心案件事实。
精准确定辩点
常洁确定两大核心辩点:其一,李X并非案涉四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应对虚开行为承担主责;其二,郭X、张X系本案主犯,为查清全案事实,应将二人所涉案件与本案并案审理。
二审发回重审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常洁的核心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案件发回后,一审法院依法将李X案与郭X、张X所涉虚开案件并案审理。常洁在刑事辩护领域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操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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