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起因
19XX年X月X日,陈X因于X偷卖其筛的沙子发生口角厮打,次日上午再次冲突,陈X用拳头击打于X头面部致其死亡。案发后陈X外逃,后被抓获归案。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陈X提起公诉。这起案件看似简单的故意伤害,实则背后有着复杂的情节交织。
二、案件结果
行仁律师介入后,通过会见和阅卷全面了解案情。认为被害人于X对案件发生负有一定责任,陈X主观恶性较小。律师耐心与各方沟通,推动达成和解协议,陈X赔偿被害人家属十三万元获谅解。最终法院采纳部分辩护意见,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X有期徒刑七年,大大低于预期刑罚。
三、案件之外的收获
在这起案件中,律师深刻体会到在故意伤害案中,弄清楚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至关重要,同时尽最大可能争取被害人或其家属的谅解,能为嫌疑人获得较轻处罚创造有利条件。这不仅是一个案件的成功辩护,更是为今后处理类似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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